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草原生态文明 > 生态建设

太旗从三个方面着力加快生态保护与建设力度

〖发布日期:2015-04-21〗 〖来源:太旗农工部〗 〖作者:〗
一是强化生态监督管理。认真组织实施好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按时完成减畜任务,及时兑现补奖资金。继续实行除牛以外其它畜种全年禁牧、贡宝拉格苏木实行季节性休牧,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切实担负起本辖区禁休牧工作,使休禁牧工作取得实质性进展。严厉打击乱采滥挖、非法占用或开垦草原、改变草原用途、超载过牧、到项目区偷放牧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格按上限处罚,同时,积极开展生态环境综合执法,规范前置审批工作。
  二是切实抓好林业生态建设。继续组织实施好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后续产业等生态重点工程,年内完成京津风沙源治理 3.5万亩、补植补造6.5万亩、低效林改造6.05万亩。深入推进重点区域绿化,年内完成城镇周边绿化1000亩、通道绿化4000亩、村屯绿化400亩、厂矿园区绿化100亩。围绕建设面向华北的国家重要生态基地,积极争取国家退化防护林改造项目,加快推进百万亩樟子松银中杨混交林基地建设。同时,严格落实好公益林补偿政策。
  三是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和管理。制定印发了《关于不再开发大型指针式喷灌的通告》、《关于严禁擅自凿井取用地下水的通告》和《城乡节约用水管理办法》等水资源使用管理办法和措施,进一步强化水资源管理工作。开展灌区地下水动态监测及取用水远程监控,最大限度提高用水效率。认真落实水资源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制度,确保用水总量控制在5400万立方米以下,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 0.71。严格按照自治区水资源费征收标准,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做好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协议收费,不得擅自降低标准、缩小征费范围,不得随意减收、免收水资源费。通过“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载体,积极向社会各界宣传相关水法律、法规,努力营造良好的节水氛围。


打印〗 〖关闭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