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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生态移民典型材料

〖发布日期:2014-08-13〗 〖来源:全区生态移民现场观摩会〗 〖作者:呼和浩特市委农工部〗
 

统筹规划 因地制宜

扎实推进生态移民扶贫工程

呼和浩特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部

 

2013年以来,呼和浩特市按照自治区生态移民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扶贫工作。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多措并举,以深入开展新农村示范村建设和农村“十个全覆盖”工程为契机,坚持富民与强市并重,紧紧围绕“加快绿化进程、改善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实现持续发展”和“移得出、稳得住、有发展、能致富”的目标扎实推进生态移民扶贫工程。

一、主要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意识

为做好生态移民扶贫工作,我市高度重视,市委专门成立生态脆弱地区移民搬迁项目领导小组,提前对接,及早谋划,组织专家组对所有项目区的实施方案进行评审论证,市委农牧部会同市发改,财政、农牧、扶贫等有关部门研究编制移民扶贫工程总体方案,从而保证了方案的指导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操作性。各县(区)、乡镇为生态移民工程主要实施单位,全面负责移民搬迁安置、人居工程及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工作。上下合力,形成分工明确、齐抓共管、责任到人、各司其职、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切实做到认识到位、方案到位、资金到位、责任到位。

(二)因地制宜制定工程实施方案,坚持“四项原则”,做到“四个结合”

市、县(区)两级分别制定总体方案和实施方案,明确要求生态移民工作要坚持“四项原则”,做到“四个结合”。四项原则:一是坚持城乡统筹、分步实施的原则;二是坚持政府主导、群众自愿的原则;三是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四是坚持扶贫开发、保护生态的原则。四个结合:一是与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相结合;二是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三是与扶贫整村推进相结合;四是与生态建设相结合。在逐步恢复迁出区生态环境的同时,充分推进迁入区经济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稳定增加移民收入。

(三)充分尊重农户意愿,人性化安置,积极探索生态移民新方式

 按照农户意愿,采取政府指导性安置与移民自主安置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移民,在充分尊重移民意愿并结合整体发展思路的基础上,移民户可以采取一步融城、迁入城镇所在地、中心村等方式自主选择安置方式。2013年,武川县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及农业转移人口城镇化试点工程,对县境西北部风蚀沙化区6个自然村212603人按照自主选择安置地的方式实施了移民。为切实解除移民后顾之忧,县委、政府比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对于具备条件的,采取一次性缴满15年全额41947元的一半进行补贴,为移民办理养老保险。项目开展以来,由于符合了农村人口多数外出务工并定居异地,村内房屋大多闲置、留守人员多为贫困户的实际,集中体现了民情民意,符合城镇化建设的发展需要,受到农户普遍欢迎,移民效果十分明显。

(四)突出重点,集中投入,统筹整合各项建设资金

坚持先生产后生活的移民方针,将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发展增收产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将移民工程建设与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实际相结合,移民工程投资与各项专项投资相结合,移民生产安置与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统筹各项建设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入。如2013年清水河县依托资源、区位优势,将生态移民与新农村示范村建设相结合,一间房、三十一号村既是移民新村,同时也是新农村示范村,市政府给每村投入2000万元,项目合理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工程建设进度快、效果好。

(五)统筹规划,狠抓落实,稳步推进移民各项工作

紧密结合县(区)农业产业化、城镇化建设实际,根据迁出区移民规模和迁入区资源及环境容量,以整村搬迁建设新村为重点,实行有规划、先开发、后搬迁的办法,对基础设施、产业发展、村镇建设进行统筹规划,集中建设,成熟一批,安置一批。所有移民项目除无土安置外,一般都同步配套建设蔬菜温棚、羊舍、经济林等项目,生产设施与住房建设结合实施,确保移民工作扎实有序开展,杜绝出现二次移民现象。

(六)掌握进度,加强督查,保证工程顺利实施 

自治区生态移民年度任务下达后,市委农牧部会同有关部门对各县(区)上报的迁出区和迁入区进行现场查勘,特别是对群众搬迁意愿、迁入区选址和产业配套情况进行充分调研。项目实施过程中,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明确各相关部门要牵头揽全局、分口不单干,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多次组织开展生态移民专项督查,深入各项目实施区,实地调研、掌握进度、发现问题、解决困难,对县(区)加大资金整合、产业配套力度,加强工程建设与管理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截至目前,2013年迁入区移民住房已基本建成,部分移民已签订入住协议;2014年项目前期审批、招投标等手续多数已完成,部分迁入区住房正在建设中。

二、移民效果

(一)改善生存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把贫困群众从土窑洞、危漏房和偏远山沟搬迁出来,彻底改善原有恶劣生存环境,不但居住条件更加优越,而且配套设施更加完善,公共服务更加到位。这从根本上为移民脱贫致富、实现安居乐业创造了根本条件。

(二)改变生活方式,促进脱贫增收

随着生产生活条件的改善,移民改变了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传统生产方式,可以从事二、三产业,提高工资性收入。按照目前我市企业用工和社区服务人员工资标准,人均月工资可达15002000元,户均可年增加收入1.8万元左右。同时,由于生产条件的改善有效降低了生产成本,也有利于加快产业发展,提高移民的经营性收入。

(三)转变思想观念,劳动力素质有了明显提高

搬到新居住点后,由于生产生活环境的改变,在各方面的引导、培训、帮扶下,移民思想观念发生了深刻变化,消除了等、靠、要的传统思想,主动学习新技术、新知识,提升科技文化素质,增强了创业意识,对美好生活更加向往,脱贫致富的愿望更加强烈。

此外,随着移民的逐步搬迁,迁出区人类活动减少,种树植草,生态日益恢复,环境明显改善。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深入做好2013年移民项目的验收工作。按照自治区统一安排,深入调研,制订科学可行的验收办法,组织开展好项目验收工作。

(二)扎实推进2014年移民项目建设。各县(区)要将生态移民工作任务细化到月,明确具体工作目标,确保工程顺利开展。尚未开工的项目区要抓紧办理用地、招投标等手续,确保早日开工。已经开工的项目区在加大工程建设力度的同时要切实抓好工程质量。

(三)加强督促检查,做好日常监管工作。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各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大跟踪督查力度,采取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对生态移民扶贫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四)提早谋划2015年移民项目。目前,全市项目的迁出、迁入区及搬迁规模已初步确定,要尽快深入摸底,确保在10月份形成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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