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领导讲话

于永泉书记在盟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发布日期:2014-02-24〗 〖来源:盟委农工部〗 〖作者:〗

在盟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2014年2月19日)

于永泉

 

同志们:

  这次盟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我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分析当前“三农三牧工作形势,研究部署2014年全盟农村牧区改革发展任务。

  去年12月23日,中央召开农村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深刻阐述了推进农村改革发展具有方向性、战略性的重大问题,提出了一系列重要的新理念、新论断、新要求。李克强总理从改革创新、履行政府工作职责、推动新型城镇化与农业现代化相辅相成三个方面作了具体部署。春节前夕,习近平总书记到我区考察工作并作了重要讲话,在农牧业和牧区工作方面,强调要持之以恒抓好粮食生产,积极打造现代畜牧业,扎实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牧区又好又快发展。我盟作为考察的重点地区之一,总书记考察了锡林浩特市爱民社区、饲草产业基地、种羊繁育基地,参加了冬季那达慕,看望了牧民群众,并就现代畜牧业发展等有关工作作出重要指示。1月13日,自治区召开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王君书记、巴特尔主席分别作了重要讲话,进一步明确了新形势下做好“三农三牧工作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和重点任务。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贯彻习近

平总书记考察我区时的重要讲话和在我盟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和全区农村牧区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地区实际,创造性地抓好贯彻落实。

  一会儿,张院忠同志还要对全盟农村牧区工作作全面部署,下午罗虎在同志要作总结讲话,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我重点讲五个方面的问题。

  一、关于深化农村牧区改革

  当前,我盟同全区一样,正处于传统农牧业向现代农牧业转型的关键时期。我们必须扎实有序地推进农村牧区各项改革工作,坚决破除体制机制弊端,进一步激发农村牧区发展的活力和动力。

  第一,要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总书记在我区考察时指出,抓好生态文明建设主要出路有两条,一条是继续组织实施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一条是积极探索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我们必须按照上述要求,立足地区实际,探索建立可持续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系,从根本上、长远上解决生态问题。一方面,要严格执行好已经明确的相关制度。在2012年召开的全盟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暨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现场会上,盟委、行署提出要全面落实基本草原保护、草畜平衡、草场流转、集体林权、水资源管理、矿业开发管理、农村牧区人口管理和资金保障八项制度。这些都是我盟草原生态保护建设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制度,各地各有关部门一定要不折不扣地加以执行,推动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这些制度长久管用、落到实处。另一方面,要根据需要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我盟作为内蒙古草原生态保护建设的重点地区,要在落实好中央、自治区改革顶层设计的同时,大胆探索、先行先做,抓紧建立一套符合我盟实际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体

系。要按照中央、自治区统一部署,尽快制定我盟基本草牧场管理制度,生态保护红线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推动生态环境保护步入规范化轨道。今年,围绕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要探索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的要求,盟委、行署将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试点,科学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对领导干部实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条件成熟后逐步在全盟范围内推开。

  第二,要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我们要在坚持和完善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的基础上,主动适应农牧业生产方式和农村牧区生产关系的新变化,探索土地和草牧场集体所有制的有效实现形式,使农村牧区基本经营制度更加充满活力。要坚持稳定土地草牧场承包权。严格落实“现有农村土地承包关系保持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政策,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土地草原承包关系,依法保障农牧民对承包土地和草牧场占有、使用、收益、流转以及承包经营权抵押担保权利,最大限度地维护农牧民利益。要积极稳妥开展农村牧区土地草牧场承包经营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今年在镶黄旗开展草牧场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在太仆寺旗的一个乡镇开展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并逐步推开,切实让农牧民吃上“定心丸要加快构建新型农牧业经营体系。2013年,全盟草牧场流转面积占草原总面积的比例为8.4%,还比较低。下一步,我们要探索放活土地和草牧场经营权的有效形式,在尊重农牧民意愿、维护农牧民权益的前提下,

因势利导,顺势而为,稳步推进土地草牧场经营权有序流转,鼓励发展专业大户、家庭农牧场、股份合作、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等多元化、多类型的经营主体,加快建立以家庭经营为基础、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复合型现代农牧业经营体系。

  第三,要深化国有农牧场改革。目前,我盟有16个国有农牧场,分布在7个旗县市区。近年来,我们在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等方面作了一些探索性改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国有农牧场负担沉重、政策边缘化、经营效益不佳等问题仍比较突出,引发了许多新的矛盾纠纷。我们要结合地区实际,认真开展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存在的症结,按照“一场一策、先易后难、稳步推进”的原则,加快国有农牧场改革步伐,使国有农牧场重新焕发生机活力。要积极探索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按照《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关于开展国有农场办社会职能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积极推进国有农牧场办社会职能改革,逐步将国有农牧场承担的义务教育、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社区管理等社会及政府职能移交当地

政府管理,切实减轻国有农牧场负担。要积极探索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改革。在深入调研、认真研究的基础上,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试点先行,扎实推进国有农牧场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探索乡镇化、公司化、股份化的发展路子,逐步破除制约国有农牧场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二、关于发展现代农牧业

  习近平总书记在我区考察时指出,要加快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步伐,减少天然草原超载牲畜数量,促进草原畜牧业由天然放牧向舍饲、半舍饲转变,实现禁牧不禁养。我们提出的以舍饲半舍饲发展为方向,加快生态草业和畜牧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天然草场放牧牲畜控制在1200万头只,利用5年时间实现牲畜数量和肉食品产量翻番的工作思路和目标是符合中央精神的。今后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上述思路和目标,着力推动农牧业产业化、规模化、标准化和品牌化,重点抓好舍饲畜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科技支撑等工作,加快发展现代农牧业。

   第一,要高度重视舍饲畜牧业发展。各地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要攻克农区这个重点 2013年,我盟农区牲畜存栏48.36万头只,仅占全部牲畜存栏总数的3.8%,这方面我们大有潜力可挖、大有文章可做。我们要按照“种养结合、以养为主、多种经营的思路,在认真总结以往经验、学习先进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工作措施,加快发展以牛、羊为重点的农区畜牧业,不断扩大农区牲畜养殖规模,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要把握好牧区这个难点。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表明,在草场资源丰富的地区搞舍饲养殖特别是舍饲育肥,既能够有效保护草场,又能够增加牲畜存栏头数、提高综合经济效益。我们要全面落实“草原禁牧、草畜平衡、舍饲养殖三大政策,坚决查处天然草场超载养畜问题,切实把禁牧政策落实到位。要积极推行“基础母畜天然草场放牧、出栏仔畜舍饲育肥”的发展模式,努力探索出一条保护生态、扩大规模、提高质量的牧区现代畜牧业发展的新路子。要从

解决群众思想观念问题入手,抓典型、抓示范,用现实的事例影响和教育牧民群众,加快转变草原畜牧业发展方式。要开拓园区这个创新点。发展园区畜牧业是探索现代农牧业发展的新思路、新途径。目前,这项工作在我盟还处于起步阶段。我们要认真学习发达地区的先进经验,全面推进现代畜牧园区建设,用市场、质量、成本、效益等工业化的理念来谋划发展园区畜牧业,尽快建设几个上档次、成规模的现代畜牧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引进有影响力、有带动力的龙头企业、养殖专业合作组织入驻园区,推动养殖与种植相结合、养殖与畜产品加工相结合、规模化与品牌建设相结合。

  第二,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从加强牲畜“两棚建设和发展生态草业入手,不断完善基础设施条件,为发展现代畜牧业提供有力保障。要加快改善棚圈等基础设施。围绕提高避灾型畜牧业发展水平,进一步整合捆绑项目资金,全力推进牲畜暖棚和储草棚建设,确保在2015年实现户户有“两棚的目标。同时,要加大饲草基地、青贮窖、温室大棚、农田水利设施等工程建设力度,夯实农牧业发展基础,提高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防灾抗灾能力。要着力培育发展生态草业。在加快建设东乌旗、西乌旗、乌拉盖、锡林浩特市、阿旗等优质天然草产品基地的同时,着力在农区和半农半牧区稳步扩大人工饲草料基地面积,进一步增加牧草产量,使牧草产量基本满足舍饲化养殖需求。要不断提高打储草科学化水平和饲草利用水平,充分挖掘草产业内部潜力。要开展优良牧草品种繁育与引进,开发草颗粒、草块、高密度草捆等优质草产品,培育一批草业龙头企业,提高草业发展的规模化、组织化程度。

   第三,要强化农牧业科技支撑。近年来,我盟在物种保护、肉羊培育、草业发展等方面做了一些有益的尝试,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但总体上看,我盟与发达地区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农牧业科技水平还不够高,科技自主创新能力还不强,成果转化率偏低。我们要加快推进农牧业科技体制改革创新,充分发挥企业主体作用,推动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促进科技与农牧业深度融合。要全面加强农牧业科技创新。围绕强化草原三大功能,进一步做好与中科院植物研究所、内蒙古草原畜牧业工程技术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的合作,建立健全科研、教学、培训、示范相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努力为农牧业发展提供科技支撑。要认真实施物种保护工程,积极引进培育适合本地生长的优质牧草,对濒危优质物种进行区域保护并逐步恢复,全力保护草原生态系统的完整性。要加强农牧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努力推广农牧民易于接受、乐于接受的先进适用技术,

切实解决好科研与生产“两张皮的问题。要健全科技服务体系,稳定和强化苏木乡镇农技推广机构,完善基层科技人员激励机制,鼓励和支持科技人员深入一线创新创业,把更多的科技成果运用在生产实践中、体现在增产增效上。

  三、关于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

  我们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扎实推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强和创新农村牧区社会管理,努力走出一条具有我盟特色的新农村新牧区建设之路。

   第一,要坚持分类施策。我盟地域广、跨度长,搞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必须要综合考虑牧区、农区、半农半牧区等地区的不同特点,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推进,努力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模式。一是单户散居的家庭牧场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人均草场面积较大、人口居住分散的牧区。要按照经营草场面积6000或10000亩以上,日历年度基础母羊500只以上,牧民生产和生活地在一起,拥有与畜群规模相匹配的标准化暖棚、储草库、青贮窖、机电井等相关配套设施,积极发展适度规模的生态家庭牧场,不断提高牧民经营收益。二是相对集中的联户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人均草场面积较小、人口以浩特形成小聚居的牧区。要在生产方式上突出联户经营、合作经营等模式,通过草牧场流转和整合,走规模化、集约化的路子。聚集地有条件的要探索实现生产区和生活区分离,做到生产区设施完善、集中集约,生活区布局合理、村容整洁。三是原址改造的村容村貌整治

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人口相对集中的农区或国有农牧场。要科学合理规划村庄布点,着力抓好村容村貌整治、公共服务完善、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不断提升人居环境质量。四是移民新村的特色产业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生态脆弱、生存条件恶劣、不适宜居住的地区。要坚持走生态移民的路子,在条件较好、交通方便的地方高标准、高质量做好移民区建设,切实为移民创造良好的生产生活环境。五是城镇聚居的多种经营模式。这种模式主要适用于转移进城农牧民。要创造条件,积极引导他们进城从事二、三产业,并且能够公平享受教育、医疗、文化、通讯、养老、低保等方面的公共服务,切实解决进城农牧民的“市民化”问题。

  第二,要全面落实农村牧区“十个全覆盖工程。今年自治区决定,要利用3年时间,在全区实现农村牧区危房改造、安全饮水、嘎查村街巷硬化、村村通电、村村通广播电视通讯、校舍建设及安全改造、嘎查村标准化卫生室、嘎查村文化活动室、便民连锁超市、农村牧区常住人口养老医疗低保等社会保障“十个全覆盖,为自治区70年大庆献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起来,拿出攻坚克难的决心和勇气,不断加大工作力度,加强协调配合,尽快摸清底数,做好向上对接,明确建设标准,抓紧组织实施,确保与全区同步实现“十个全覆盖目标。

  第三,要加强和创新农村牧区社会管理。当前,我盟农村牧区社会管理面临不少矛盾和问题,对农村牧区社会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认真落实《锡盟深入开展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有效发挥五级矛盾排查调处网络的作用,深入排查化解农村牧区社会矛盾,及时反映和协调农牧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小事不出嘎查村,大事不出苏木乡镇,矛盾不上交”。要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涉农涉牧犯罪,有效防范应对外部势力干扰渗透,切实加强乡风文明建设,重点整治封建迷信、打牌赌博等歪风邪气,倡导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确保农牧民安居乐业、农村牧区社会安定有序。

  四、关于增加农牧民收入

  各地各部门一定要把增加农牧民收入作为“三农三牧工作的核心任务,千方百计增加农牧民收入,使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全体农牧民。

   第一,要积极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通过重点开辟“四个途径”、强化“四个支撑,积极拓宽农牧民增收渠道,促进农牧民收入来源多元化。要在保护草原生态环境、严格执行草畜平衡的前提下,通过推行舍饲圈养,科学提高养畜量,实现规模效益;要在引进龙头企业、建设现代基地、优化畜群畜种结构的基础上,推进品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和影响力,实现优质优价;要在推进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过程中,通过壮大二三产业,多渠道增加非农非牧收入,促进多元增收;要通过加强教育和引导,不断增强农牧民的市场意识和经营管理水平,切实培养一批懂经营、善管理的新型农牧民,提高经营收入。同时,要争取并利用好各类支农惠牧政策,进一步强化政策支撑;加大项目实施和资金投入力度,有效改善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强化基础支撑;着力转变农牧业发展方式,大力发展现代农牧业,加快产业化进程,进一步强化产业支撑;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合

作交流,积极引进人才和先进实用技术,进一步强化科技支撑。

   第二,要大力推进扶贫攻坚。目前,全盟还有9.6万贫困农牧民,扶贫攻坚任务仍然非常艰巨。我们要从产业扶贫、定点扶贫、金融扶贫、教育扶贫等多方面入手,加快贫困地区发展,带动贫困入口脱贫致富。产业扶贫方面,要以项目建设为依托,加快培育主导产业,通过产业发展不断夯实扶贫攻坚和工业反哺农牧业的物质基础,从根本上实现地区整体脱贫目标。要进一步整合涉农涉牧项目资金,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绝不能撒胡椒面,确保实现项目效益的最大化。定点扶贫方面,要认真落实《锡盟定点扶贫工作方案》,全面实行精准扶贫,积极帮助贫困嘎查村培育特色产业、争取项目资金,逐村逐户落实扶持措施,确保贫困农牧民如期实现“两不愁、三保障”目标。金融扶贫方面,要加大对农村牧区特别是贫困地区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搭建农村金融服务平台,壮大担保基金的规模和覆盖面,切实解决部分贫困户发展资金不足的问题,使更多的农牧民尽快脱贫致富。教育扶贫方面,各地要紧紧扭住教育这个扶贫致富的根本之

策,下大力气解决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问题,推动教育资源向落后地区倾斜,进一步完善扶困助学体系,保证贫困家庭孩子受到良好教育,不输在起跑线上。社会扶贫方面,要组织动员全社会力量,充分利用企业、社会团体、慈善组织、扶贫志愿者等各方面力量参与到扶贫攻坚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支持扶贫开发的良好氛围。

  五、关于加强党对农村牧区工作的领导

  农村牧区工作是全盟工作的重中之重。各级党委、政府一定要站在全局和战略的高度,把“三农三牧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为推进农村牧区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一要健全完善农村牧区工作体制机制。进一步强化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综合部门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牧区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落实好中央、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在农村牧区的各项方针和政策,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入、干部配备上全面体现“重中之重”的要求。各旗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牧区工作,将深化农村牧区改革、现代农牧业发展、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增加农牧民收入等重点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加大工作推进力度,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加强党委农村工作综合部门建设,强化统筹协调、决策服务等职能。要完善考核机制,把农村牧区工作列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的重要内容,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形成真抓实干、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

   二要加强农村牧区基层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农村牧区工作千头万绪,抓好基层组织建设是关键。要持之以恒地抓好农村牧区基层党组织建设,切实把党组织建设成为推动科学发展、带领农牧民致富、密切联系群众、维护农村牧区稳定的坚强战斗堡垒。要重点抓好苏木乡镇和嘎查村领导班子建设,扩大选人视野,加大培训教育力度,努力培养一批勇于创新、干事创业、公道正派的带头人。要大力推进苏木乡镇、嘎查村“双服务”工作,积极推行草原牧区“党员中心户模式,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作用。

   三要扎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农村牧区干部面对广大农牧民,作风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基层党群干群关系。目前,我盟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已全面启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深入农村牧区、服务农牧民群众作为反对“四风”、改进作风的重要内容,努力为农牧民解决生产生活上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各旗县市区、苏木乡镇要全面落实自治区党委和盟委关于嘎查村、社区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督导嘎查村开展好学习教育、专题讨论、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等重点工作,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服务群众意识淡薄、基层组织能力不强和党员作用发挥不够的问题,确保教育实践活动在农村牧区取得实效。

  同志们,推进新形势下农村牧区改革发展,责任重大,意义深远。我们要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党委的安排部署,进一步解放思想、与时俱进、锐意进取、扎实工作,创造性地落实好农村牧区的各项改革发展任务,为加快农村牧区发展,与全国、全区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于永泉书记在盟委农村牧区工作会议上的讲话.doc
打印〗 〖关闭


您是本站第 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