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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盟行政公署盟长办公会议纪要〔2013〕65号——研究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工作

〖发布日期:2014-02-10〗 〖来源:盟委农工部〗 〖作者:〗

  12月26日,行署斯琴毕力格副盟长主持召开会议,听取了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防沙治沙协会)工作汇报,研究部署了下一步重点工作。纪要如下:

  一、会议认为,今年以来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防沙治沙协会)紧紧围绕盟委、行署确定的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重点工作,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模式,积极为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建言献策,对推动全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会议指出,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提出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和实践意义。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支持配合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工作,在项目、资金等方面予以倾斜,并适时将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有关情况,以信息等形式分送至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以便资源共享、交流合作。

  三、会议就如何将所提建议与实际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加强全盟草原生态保护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关于饲草产业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天然打草场轮刈制度,加强高产饲草基地管理,提高天然牧草和高产饲草产量。继续抓好应急饲草储备,加强旗、苏木乡镇、合作社、牧户集中储备库建设,进一步提高集中储备饲草能力。要加快发展饲草产业,抓好品牌建设,规范饲草行业管理,提高盟内消化利用率,实现效益最大化。

  (二)关于林沙产业发展。我盟林沙产业发展相对滞后,生态建设经济效益并不明显,拉动农牧民收入不够。盟林业局要统筹考虑生态建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结合生态治理项目实施,在国省干道公路沿线,加快建设一批以柳条为主的经济林基地。太旗、蓝旗、多伦等有条件的地区,要积极引进板材加工企业,大力发展林沙产业,促进农牧民增收。

  (三)关于水资源保护。盟旗两级发改、林业、水利等部门要继续抓好四大水系保护治理工程,加快建设宝格达山林场水源涵养林基地,切实提高水源涵养能力。各地要严格执行“三条红线”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关闭工业企业自备水源井,切实加强地下水动态监测,确保科学合理取用水。盟旗两级水利、环保等有关部门,要加大工矿企业污水排放检查力度,督促企业严格按照设计标准排放污水,实现循环利用、环保无污染。

  (四)关于土地草牧场流转。盟农牧业局负责制定全盟土地草牧场流转办法,规范流转审批程序,引导鼓励土地草牧场向家庭牧场、农牧民专业合作社及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流转。没有设立土地草牧场承包仲裁机构的旗县市要加快建设步伐,完善流转登记备案、合同管理和动态监测等制度,强化监督管理,保障农牧民权益。

(五)关于矿区治理。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盟委、行署有关要求,坚持“事前预防、事中治理、事后恢复”的原则,严格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环境保护准入管理,积极开展土地复垦、排土场边坡整理、植被恢复等治理整顿工作,确保矿区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参会人员:行署陈海清,农牧部刘建军、农牧业局翁发满、林业局张宝文、国土局和程若坤、草监局魏德平;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会王永、齐林道、胡斯来、阿宝刚、斯荣道尔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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